2026年4月4日,长虹能源发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证监许可〔2020〕3697号批复,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完成前次募集资金到账,募集资金27,005.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额25,787.59万元。资金分别存放于兴业银行绵阳分行、苏州银行泰兴支行、交通银行绵阳高新支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账户余额均为0,相关专户已销户。
前次募集资金用于两个项目,年产15亿只无汞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12,284.74万元,实际投资12,482.23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最近三年实际效益良好,达到预计效益;高倍率锂电池自动化生产线及PACK组装项目(一期),募集后承诺投资13,502.85万元,实际投资13,540.25万元,2021年4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因行业调整未达预计效益,2024 - 2025年随着市场回暖,产能利用率提升,效益显著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用于认购股份、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等情况,且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无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