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3日,智云股份发布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董群先、韩海鸥、钟宇出具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这三位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
智云股份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董群先等三人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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