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1日,兆威机电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在离职情形与程序方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若出现特定情形,原董事需继续履职,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此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可决议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按规定程序辞职或被解除职务。
关于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离职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和工作交接,离职后需配合核查、履行承诺,否则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承担相应义务,包括不干扰公司经营、保守商业秘密、遵守股份转让限制等。对于未尽事宜,应积极配合处理。
若公司发现离职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等情形,将形成追责方案;执行职务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且该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