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1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本部、众多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的84.54%,营业收入占97.08%,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等多方面。
公司制定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个别单位在个别业务环节存在一般缺陷,公司已完成沟通确认、编制整改计划和落实整改任务等工作,将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此外,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