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1日,和林微纳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指出,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审计委员会监督,经理层组织日常运行。公司内控目标是保证经营合法合规等,但存在固有局限。
评价结论表明,在2025年12月31日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自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且内控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评价范围涵盖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永科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占比97.94%,营业收入占比99.40%,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均有涉及且无重大遗漏。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开展评价工作,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报告期内,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未发现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也无未完成整改的相关缺陷。
2025年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计划2026年进一步加强完善内部控制,推进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内控流程,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