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准,帝尔激光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4亿元可转债,扣除费用后净额832,592,423.5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437,253,698.19元,未使用余额465,545,826.63元。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户存储管理,与相关银行和保荐人签订监管协议。2023 - 2024年,调减“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术及设备应用研发项目”部分投资额,用于“帝尔激光研发生产基地二期”项目。2025年12月,公司同意使用不超4.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年底,使用45,454.93万元。
2023年,公司对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2025 - 2026年,公司决定终止“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印刷技术应用研发项目”,剩余资金存放专户。2026年3月,公司拟将“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术及设备应用研发项目”“帝尔激光研发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相关报告如实反映情况。保荐人核查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规定,无变相改变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