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0日,京仪装备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依据相关规范和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结论显示,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且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也与公司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达100%,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产品研发、销售等,重点关注财务管理等领域。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并明确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和定性标准。报告期内,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未发现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也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相关缺陷。此外,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其他重大事项说明均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