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多项议案待股东会审议,拟派现33.66亿元并开展多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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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利润分配方面,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2月28日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6,610,236.3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1.37%,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其他方面,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使用不超过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规避风险,拟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等。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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