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10%待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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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 - 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规划制定考虑企业经营、股东意愿、资金成本等因素,旨在建立可持续回报机制。原则上符合法规,兼顾股东意见和公司发展。

未来三年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优先现金分红,考虑中小股东和货币政策。分配条件及比例方面,可现金、股票或结合分配。当年盈利且合规时,董事会可提议年度或中期现金分红;无重大投资等事项,年度现金分配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有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不少于弥补后可分配利润10%。重大资金支出有明确界定,需履行审议程序。经营良好且股价与股本不匹配时,可股票分配。董事会会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等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特殊情况需披露原因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严格论证和履行程序,调整后不得违反规定。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规划,因环境或自身需求调整时,会考虑股东利益。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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