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7日,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并于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通知及提案内容。
会议于6月17日15时在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及网络出席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78人,代表股份115,919,362股,占总股本44.3797%。
本次股东会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全体出席股东99.9262%、中小投资者98.5023%同意票,顺利通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