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利通电子发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28日在江苏省宜兴市徐舍工业集中区徐丰路8号公司行政楼现场召开,并结合网络投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26年4月26日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4月28日发出通知。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52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8,605,950股,占比45.2142%。
会议对多项议案进行表决,非累积投票议案如《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均以高比例同意票通过;累积投票议案中,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候选人也顺利当选。涉及重大事项的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也显示多数议案获得高比例支持。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