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立科密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权限与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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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告。

制度明确,委托理财指公司及子公司在控制风险前提下,委托专业理财机构投资管理财产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委托理财须经公司同意。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应遵循审慎、合规、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原则,使用闲置资金,根据资金需求和现金流情况进行,期限与资金使用计划匹配。理财需按规定金额标准履行审批程序,在审批额度和产品范围内投资。应选合格受托方并签订合同。

审批权限方面,委托理财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还需股东会审议。若因交易频次等难以逐次审议披露,可对未来十二个月理财进行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可循环滚动。

日常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包括预计范围额度、投资前论证、跟踪监督、核算入账、文件归档及提供披露材料等。内部报告程序中,财务总监上报情况,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判断后续流程。

内审部门、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委托理财进行监督检查。业务人员应合规交易,违规致损将追究责任。达到披露标准的委托理财信息应按规定披露,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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