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3日,天晟新材发布公司章程公告。公司系由常州市天晟塑胶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于2011年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9,494,340元。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司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特定情形下除外。股东享有获取股利、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等义务。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职权。公司还设置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在财务会计方面,公司制定财务制度,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此外,章程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也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