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富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因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被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拟罚款2万元。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将部分非直接从事研发人员费用列入研发人员人工费用,进行加计扣除。其中,2021年度涉及8人费用88万余元,2022年度涉及15人费用105万余元。根据规定,当事人企业所得税超范围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应调增为应纳税所得额。
股权全景穿透图显示,富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由富联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为工业富联全资子公司。
今年10月,税务部门依法对富士康集团在广东、江苏等地的重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自然资源部门对富士康在河南、湖北等地的重点企业用地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对此,富士康母公司鸿海集团于10月22日下午紧急发布重大消息声明表示,“合法合规为鸿海在全球各地的基本原则。集团会积极配合相关单位的作业办理。我们在世界各地开展业务的地方遵守法律是鸿海科技集团(富士康)的基本原则。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