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印发支持信息技术应用产业发展“新政”,支持集成电路工程产品流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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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11月29日,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信息技术应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加快信息技术应用产业发展,推动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构筑创新智造高地。

《意见》提出加大信息技术应用产业投资、支持人才团队引进、鼓励企业发展上台阶、加大信息技术应用产品推广。

加大信息技术应用产业投资

对信息技术应用产业(含集成电路)给予基金扶持。市级产业基金加大对信息技术应用产业支持力度,助力打造千亿级信息技术应用产业集群。

加大信息技术应用产业投资补助。集成电路的投资项目,按项目设备投资额25%给予补助;自主技术的芯片(CPU、GPU)、存储器、封装测试项目及芯片设备(如光刻机、刻蚀机、离子注入机、气相沉积设备等)的制造项目,按项目设备投资额30%给予补助。集成电路企业建设洁净室,在厂房建设中支出的洁净室(万级及以下)装修工程费按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信息技术应用产业技术攻关。纳入统计部门研发费用统计范围的信息技术应用企业,按科技政策给予研发费用补助。集成电路高端通用器件(CPU、GPU、存储器等)、关键设备(光刻机、刻蚀机、离子注入机、气相沉积设备、芯片封装测试设备等)、核心材料(堆叠式封装等)、物联网方案设计(行业解决方案)等领域列入市级科技计划的主动设计项目,每项最高补助500万元。

鼓励企业发展上台阶

对信息技术应用企业按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规模,经专业机构认定,分类给予奖励:

1.芯片设计类: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奖励。

2.晶圆制造类: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3.封装测试、贴装类: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

4.材料、终端设备类: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奖励。

加大信息技术应用产品推广

支持集成电路工程产品流片。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开放产能为企业代工流片(6寸片及以上)的,按照每片(按6寸折算)1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校对/韩秀荣)

责编: 韩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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