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三部门发文: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

来源:爱集微 #政策# #税收#
2w

集微网消息,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明确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该公告主要为两项税收优惠,政策时间都是针对2022年第4季度。第一部分是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

以下为公告部分内容:

一、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四季度研发费用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按实际发生数计算,或者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校对/赵碧莹)


责编: 赵碧莹
来源:爱集微 #政策# #税收#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