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网消息,3月20日,奥普光电发布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告显示,奥普光电拟向交易对方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吉林省长光财兴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华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长春市光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长春市光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长春市华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光华微电子10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6,000万元。
不过,2020年3月20日,奥普光电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寄出的《关于不予核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
证监会表示,根据申请文件,并购重组委认为公司未能充分说明标的资产新产品业绩预测的依据和合理性,标的资产未来盈利能力可实现性存在重大不确定,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因此,奥普光电本次重组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经认真慎重的讨论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奥普光电表示,本次重组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运营平稳,并将继续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校对/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