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杰美特:拟投资2.35亿元 取得戴尔蒙德控股权
2.洁美科技:公司核心产品电子封装材料处于满产满销状态
3.数字政通:拟投资1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 推进AI算力业务转型
4.国光电器收广东证监局警示函:涉未及时披露大额投资收益、账外核算等多项违规
1.杰美特:拟投资2.35亿元 取得戴尔蒙德控股权
5月22日,杰美特(300868)发布公告,公司拟与深圳戴尔蒙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自然人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与戴尔蒙德及其创始股东重新签署《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唐杰、唐荀、唐渊渊、上海金心悦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戴尔蒙德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本次投资总额为2.35亿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戴尔蒙德22.4895%股权,交易价格为1.35亿元;同时以现金方式向戴尔蒙德增资1亿元(其中255.4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9744.5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戴尔蒙德51.9892%股权,戴尔蒙德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戴尔蒙德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532.88万元,主营业务为纳米导电金刚石涂层微型刀具、透明导电玻璃、表面高结合力金属涂层服务。2025年1月至11月,实现营业收入1.003亿元,净利润1305.8770万元。
杰美特表示,本次收购股权并同步实施增资,旨在拓宽产业布局,积极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此举不仅有助于优化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强化战略管控力度;更能通过全面赋能,加速其发展进程,推动产能扩张以释放规模效应,并为进一步夯实研发实力与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长远来看,这将有助于提升标的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与可持续经营能力,致力于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2.洁美科技:公司核心产品电子封装材料处于满产满销状态
5月22日,洁美科技在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中表示,目前行业持续保持高景气度,公司核心产品电子封装材料处于满产满销状态,电子级薄膜材料产能利用率也在快速提升。MLCC用途离型膜产品已在国巨、华新科、风华高科、三环集团、微容电子、信维通信等主要客户端稳定批量供货且基本实现了自制基膜配套供应,并在宇阳科技、昀冢科技等客户端批量供货;同时也顺利完成了韩日系大客户(三星、村田)的验证和批量供货,其中韩系客户海外基地也开始批量供货。对于长期被国外企业垄断的高端MLCC用离型膜也取得了突破,目前已实现客户端薄层、高容产品的稳定应用。偏光片用离型膜已向主要偏光片生产企业稳定批量供货,与多家客户签订了产品供应战略协议。公司四月份离型膜出货量已经超过2700万平方米。
纸质载带方面,江西生产基地“退城入园”技改升级项目顺利推进,两条电 子专用原纸生产线安装完成并于 2026 年第一季度进入调试及试生产阶段,逐 步量产后替代原有两条旧生产线,新增年产 2 万吨纸质载带产能。新厂区通过 先进的规划设计,不仅实现了工艺流程的全面优化,提升了产品的品质,更因 集中化生产模式,实现了节能降本降耗。项目达产后将进一步提高江西基地的 产能规模、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
目前行业持续保持高景气度,公司核心产品电子封装材料处于满产 满销状态,电子级薄膜材料产能利用率也在快速提升。随着全球数字化进程加 速,叠加“新基建”及电子产品“以旧换新”等政策,5G 网络、云计算及数据 中心建设加速,新能源汽车、AR/VR、工业互联网、AI 终端、消费电子等市场 需求持续放量,广泛的下游需求奠定了电子元器件行业发展的坚实基础,也为 公司业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行业保障。
3.数字政通:拟投资1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 推进AI算力业务转型
5月22日,数字政通公告称,公司拟在北京市海淀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政通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持股比例100%。此举旨在把握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窗口期,推动公司从传统软件服务商向AI算力与大模型运营商转型,开辟新业务板块。
子公司成立后,将作为公司在智算基础设施领域业务拓展的核心运营主体,统筹推进相关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商业化落地,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本次对外投资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4.国光电器收广东证监局警示函:涉未及时披露大额投资收益、账外核算等多项违规
国光电器(002045)因多项信息披露与财务核算问题,被监管层“点名”。公司5月22日公告称,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涉及未及时披露大额投资收益、未完整披露控制权结构、账外收付资金核算收入费用等多项违规行为。
与此同时,公司时任及现任多名高管——包括陆宏达、何伟成、肖庆、王婕,也一并被出具警示函。
根据广东证监局的调查认定,国光电器主要存在以下五项违规问题:
未及时披露大额投资收益:公司在产生重大投资收益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投资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客观判断。
未完整披露控制权结构:公司在控制权结构披露方面存在不完整情形,未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治理关系。
未如实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代持情况: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披露不实,且存在代持情形未如实说明,涉嫌规避相关监管要求。
账外收付资金核算收入费用:公司存在通过账外方式收付资金并核算收入、费用的情形,违反了财务核算的基本规范。
未及时披露关联方交易:部分关联方交易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影响交易的公允性与透明度。
本次警示函不仅针对上市公司主体,还直接追责至个人。被出具警示函的高管包括陆宏达、何伟成、肖庆、王婕。公告未逐一说明每人的具体责任划分,但通常此类监管措施意味着监管层认定相关人员在上述违规事项中负有直接管理或执行责任。
警示函作为一种行政监管措施,虽不属于行政处罚,但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可能对相关人员的履职资格及公司后续资本运作产生一定影响。
国光电器是国内历史悠久的电声产品制造商,主要产品涵盖音箱、耳机、麦克风等,客户包括多家国际知名品牌。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业务转型,布局汽车音响、智能音响等新兴领域。
然而,此次被曝出的多项违规,尤其是账外核算、信披遗漏和员工持股计划代持等问题,暴露出公司在内部控制、财务规范及治理结构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短板。
根据监管要求,国光电器及相关人员应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的问题,切实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报送整改报告。公司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不过,警示函的发布也可能引发投资者对公司治理质量的进一步审视,甚至可能触发其他监管关注或投资者索赔。市场将密切关注公司后续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是否存在进一步处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