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数字经济新政出炉,推动集成电路装备、软件、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发展

作者: 刘沁宇
2022-08-05 {{format_view(18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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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数字经济新政出炉,推动集成电路装备、软件、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发展

集微网消息,7月2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引育市场主体、提升产业能级、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创新能力、营造发展生态。

引育市场主体

壮大骨干企业。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的企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新备案的省级“瞪羚”和“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各地区对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的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给予奖励。

培育中小企业。建立重点培育企业成长档案,实行常态化跟踪服务。对新认定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提升产业能级

做强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业。巩固提升集成电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发展优势,推动电路类、连接类、机电类、传感类、光通信、功能材料等信息技术产业及配套产业提质增效。对新建、增资扩产项目建设,给予单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建设产业集群。以园区为载体集聚创新资源和要素,推动集成电路装备、软件、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名园)、国家级集成电路装备基地,开展省级软件示范城市及园区、数字经济园区等评定。对国家和省新认定的集成电路基地、软件名城、软件产业园区(基地),获批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产业园区等主体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动5G和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智能计算中心。公共机构所属建筑物和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设施,积极支持建设5G网络设施,经协商一致可免费提供必要的场地。加强转供电管理,降低5G网络运行成本。支持建设5G行业专网,各地区对建设所需用地、用房、用电等配套条件给予保障,鼓励对行业专网用户给予流量奖励。

提高创新能力

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实施科技赋能数字经济发展计划,在集成电路及装备、高端软件、5G应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大数据、新型通信网络等数字经济相关领域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提升关键技术研发能力。对列入计划的项目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营造发展生态

拓宽融资渠道。设立省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参股、跟投等方式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和企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专项资金。聚焦“科创板”,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分类发掘储备上市后备企业。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校对/韩秀荣)

责编: 韩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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