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关于扶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公众意见稿)》发布

作者: 施旭颖
2022-07-26 {{format_view(3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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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关于扶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公众意见稿)》发布

集微网消息,7月25日,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布了《漳州市龙海区关于扶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公众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人才引进政策、研发创新政策、投建投产政策、运营推广政策、财税金融政策五大方面举措。

(一)人才引进政策

1.人才团队奖励。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团队人才申报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团队)项目,经龙海区申报并获得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万人计划”或省“百人计划”等高端人才,按上级拨付资金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龙海区承担50%)。

(二)研发创新政策

2.科研平台补助。围绕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依托行业龙头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在龙海区建设的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经认定并评估合格,予以最高100万元的运行费用补助,连续评估与补助最长不超过5年;在龙海区建设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按照其实际新购入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费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在龙海区建设的高水平研发创新平台,新获得国家、省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新获得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依托企业在龙海区引进的高水平重大研发机构,通过评估新认定为省级引进重大研发机构的,非独立法人的给予100万元奖励,独立法人资格的给予助200万元奖励。

3.流片补助。对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研发多项目晶圆的,分别按直接流片费用的60%、70%给予补助;对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含Foundry IP授权、掩膜版制作、晶圆片等,晶圆片数量超过12片的,按12片核算)的,按流片费用的30%给予补助,其中利用符合条件集成电路生产线进行流片的按40%给予补助。上述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IP购买补助。企业购买IP用于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含)等高端芯片研发且向龙海区工信局报备的,按照IP购买直接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EDA工具购买补助。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EDA设计工具软件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补助,其中购买国产EDA设计工具软件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投建投产政策

6.装修补助。对万级无尘车间按800元人民币/平方米、千级无尘车间按1000元人民币/平方米、百级(及以上)无尘车间按2500元人民币/平方米给予装修补贴(无尘车间装修补贴面积按车间地面面积据实计算)。

7.搬迁补助。对于经认定为总部经济的企业(含职能型总部)迁入漳州市龙海区的,其年度两税(所得税、增值税)龙海区级税收留成首次达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年度两税龙海区级税收留成首次达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年度两税龙海级税收留成首次达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400万元。同一企业累计最高可享受奖励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8.设备补助。对采购应用经认定的国内或福建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按其新购生产设备购置金额(以完税发票为依据)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9.电力稳压系统补助。对企业为提高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项目配电质量自主投入建设电力稳压系统,且项目电压等级达到10kV(含)以上的,对照《电力稳压系统设备清单》,按照实际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0.厂房补贴。对按照“先做后看”原则租用标准厂房作为企业转移过渡生产基地的,前两年按实际租金给予100%补贴,具体面积视项目情况在投资协议约定。

(四)运营推广政策

11.物流补助。自企业就地纳税后前三年,根据企业已申报纳税销售收入的6‰予以物流补贴,第四年、第五年物流补贴为企业已申报纳税销售收入的3‰。

12.员工培训补助。对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组织新录用人员(在本单位本次失业保险增员时间不超过1年)开展以通识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不低于20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给予500元/人·年的培训补贴;对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组织在岗职工(在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为20—40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按每学时25元,每人500—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13.芯片采购补助。对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系统(整机、终端、模组)企业采购漳州市龙海区集成电路企业芯片的,按采购额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补助累计不超过3年。向关联企业的采购不计入补助核算采购费用总额。

14.封装测试补助。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年度利用漳州市龙海区的生产线进行封装测试的,按照封装测试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5.行业活动补助。经报区工信局同意,在漳州市龙海区组织举办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行业年会、产业大会、产业论坛等以推动产业发展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活动,对活动场租费、交通费、资料费及专家差旅费、食宿费等支出的50%给予补助。每场活动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五)财税金融政策

16.财政奖励。企业在项目建设投入产出考核期内对地方财政作出突出贡献的,根据企业财政贡献给予一定奖励,扶持企业购置先进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为:企业每年财政贡献超过30万元/亩(不含30万元/亩)的,以其超出部分的龙海本级地方留成的50%作为计算口径奖励给企业;每年财政贡献超过40万元/亩(不含40万元/亩)的,以其超出部分的龙海本级地方留成的60%作为计算口径奖励给企业;每年财政贡献超过50万元/亩(不含50万元/亩)的,以其超出部分的龙海本级地方留成的70%作为计算口径奖励给企业。

17.融资支持。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按年度担保额的1%给予担保机构补助,补助年限不超过3年。

18.基金扶持。充分利用漳州市现有政府投资基金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资,设立投资基金,提高基金市场化水平;探索成立漳州市龙海区集成电路产业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专项基金,支持集成电路产业科技研发、产品推广等。(校对/韩秀荣)

责编: 韩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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