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达5亿元,南京江宁开发区出台促进集成电路发展十一条政策

作者: 图图
2021-07-15 {{format_view(2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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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助达5亿元,南京江宁开发区出台促进集成电路发展十一条政策

集微网消息,日前,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台了《江宁开发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共十一条政策,旨在抢抓集成电路产业新一轮发展机遇,打造江宁开发区集成电路产业先进制造业基地,实现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政策》主要支持从事集成电路专用材料和设备制造、芯片设计、晶圆制造、测试、封装以及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企业和机构,且企业是工商注册、纳税入库、经营场所均在江宁开发区的独立法人单位。

在产业发展支持方面,《政策》围绕设施、设备投入支持;流片补贴;封装、测试服务补贴;“芯机联动”补贴;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补贴五大方面。

1、设施、设备投入支持。 对新落户区内的集成电路企业,依据其固定资产(含土地、厂房建设、房屋租金、固定设备等)核算实际有效投入(以下简称“实际投入")给予相应补助: 芯片设计类:实际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20%给予补助;实际投入1亿元以上的,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22%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亿元。

晶圆制造类:实际投入10亿元以上的,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10%给予补助;实际投入30亿元以上的,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12%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亿元。

封测、材料、设备及系统集成类:实际投入1亿元以上的,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10%给予补助;实际投入10亿元以上的,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12%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亿元。

对已落户企业购买核心设备(原值20万元以上),按实际支付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10%的补贴,每家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流片补贴。对于首次完成全掩膜(FullMask)工程产品流片或开展多项目晶圆(MPW)首轮流片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叠加市级奖补给予直接费用最高不超过60%的补贴;对再次完成全掩膜(FullMask)工程产品流片的,叠加市级奖补给予直接费用最高不超过5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3、封装、测试服务补贴。对企业开展多项目晶圆(MPW)、工程产品流片进行可靠性、兼容性测试(含中测、成测)、封装验证的,在区内非关联企业进行封装、测试的,按实际支付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20%的补贴;在区外非关联企业进行封装、测试的,按实际支付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10%补贴。

4、“芯机联动”补贴。支持本地整机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联动发展。对我区整机、终端企业直接或通过代理商购买使用我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主开发的芯片,按照首批订单采购金额的40%、非首批订单采购金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1000万元。

5、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补贴。利用区内EDA服务平台、仿真加速器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开发设计的企业,按实际支付费用给予最高30%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根据经认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运行情况,按主营业务收入最高给予10%的补贴,每个平台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企业成长支持方面,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分别给予100万、200万、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以及材料、设备等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800万元奖励。

对涉及多项业务的集成电路企业,根据年营业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确定其申报奖励的类别。以上所有奖励执行晋档奖励不补差。

2、对获得国内外知名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集成电路企业,按照获得投资额度1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财政补贴。

3、集成电路企业在主板、创业板完成股票首发上市的,在已享受南京市、江宁区上市扶持政策基础上,江宁开发区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市、区、园区奖励总额每家不超过500万元。

4、集成电路企业在科创板完成股票首发上市的,在已享受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市扶持政策基础上,江宁开发区将给予一次性奖励,省、市、区、园区奖励总额每家不超过1000万元。

5、在香港或其它海外股票市场完成首发上市的,在企业已享受南京市、江宁区上市扶持政策基础上,江宁开发区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市、区、园区奖励总额每家不超过500万元。

在人才政策支持方面,具体来看:

1、加大高层次人才奖补支持。针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区外新引进计税年薪收入超过50万元且在江宁开发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高端人才,以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园区留存部分为限,给予奖补;针对年营收超过10亿元,且集成电路产业链业务营收占比超过80%的制造类企业(含晶圆制造、封测、材料、设备等),对经认定且在江宁开发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该企业高管(公司总人数的5%,总数不超过20人),以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园区留存部分为限,给予奖补。国内外知名集成电路龙头企业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可给予额外的高管名额。上述奖补期限不超过3年。

 2、大力集聚名校优生。对经认定的“双一流”、世界排名前200高校微电子等专业毕业3年内,在开发区从事集成电路相关工作的人才,最高给予每人4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获得补贴的人才需要在江宁开发区企业服务不少于3年,未满3年的,需全额退还补贴。

3、支持校地联合培养人才。实行导师“双聘制”,对于开发区企业家在辖区高校担任客座教授,或者辖区高校教师担任开发区企业导师且共同开展项目的,按每位导师每年6万元标准给予资助。开发区集成电路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省级及以上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的,每家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在校生参与企业集成电路工程实践,可按每位学生2000元/月的标准给予企业实践资助,每位学生最多享受1个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不超过100万元等。

此外,《政策》还提出设立江宁开发区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采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以股权投资方式专项为园区集成电路产业链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支持重大推介交流;对于特别重大项目,给予“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政策等。(校对/小如)

责编: 赵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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