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激励计划被质疑利益输送,中颖电子收关注函

来源:爱集微 #中颖电子#
6401

集微网消息,近日,中颖电子披露《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年。其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42亿元,其中第一至第三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2亿元、2.53亿元、2.87亿元。根据考核指标测算,中颖电子2020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2.48亿元、2.17亿元或1.86亿元即可完成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00%、80%或50%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对应业绩考核指标,分别较去年同期营业收入增长4.64%、-8.44%、-21.52%。

对此,深交所于11月23日向中颖电子下发关注函,要求其结合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主要产品的委托生产、销售发货和收入确认周期,以及主要客户订单签署、预计销售发货、确认收入情况及对应时间节点等,详细说明11月20日披露激励计划时,中颖电子2020年营业收入是否已经基本确定,以及将其作为第一个解除限售考核年度是否客观公正、清晰透明,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同时,要求中颖电子结合生产经营情况、历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情况、2020年第四季度需实现营业收入的同比增长情况、以及行业周期性发展特征、同行业可比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情况等,详细说明中颖电子2020年第四季度需实现营业收入目标设置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否有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另外,中颖电子需进一步充分论证相关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刻意降低业绩考核指标向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校对/Jack)

责编: 邓文标
来源:爱集微 #中颖电子#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